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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要债:民事诉讼可否当庭举证?

作者:admin 浏览:29 发表时间:2024-04-26
民事诉讼可否当庭举证?

一、民事诉讼可否当庭举证?

一般是不可以的。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答辩状是可以当庭提交的。证据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如果当事人在当庭提交证据,有可能会被对方不同意质证而不采纳,罚款一般是不会的。

二、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举证时限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期间。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

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民事诉讼他是有举证时限的,只要是当事人发起了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又受理了之后,就会给当事人一个民事诉讼举证的时间规定在这个时间规定之内,当事人他就可以着手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必须要在这个时间准备好,然后当事人他可以在当庭提交答辩状,但是不能够当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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